杰里米-巴特利特 SC
杰里米-巴特利特 SC
Jeremy Bartlett 的执业范围广泛,涉及商业诉讼,包括公司和股东纠纷、破产、国际贸易和航运、法律冲突、信托和遗产、诽谤、雇佣/贸易限制、专业疏忽和证券监管事宜。他是《香港民事诉讼程序》的特约编辑。
杰里米曾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CIETAC)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(HKIAC)、美国仲裁协会(AAA)和《律师职业赔偿法》(LPO)等规则,在各种国内和国际商事仲裁以及特别仲裁中担任仲裁员。
Jeremy 曾代表受托人、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就 Beddoe 命令和其他指示申请提供咨询并出庭。Bartlett 先生经常在王德慧遗产案(王德慧纠纷案)中为待决管理人提供咨询并出庭。
在加入律师协会之前,他是赫伯特-史密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,1994 年至 1999 年期间,他是 Coudert Brothers 的国际权益合伙人,担任香港诉讼部主管和该事务所亚洲地区仲裁业务组(9 个地区办事处)的联合主管。